正义反腐网-《反腐廉政月刊》杂志社综合讯:(公民记者程敏报道)近日,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万达商管”)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春远被限制高消费。截至今年5月,负债累累的万达商管已出售了48座万达广场。
▲图为万达集团(万达广场),示意图。
综合媒体7月10日报道,天眼查披露的信息显示,近日,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,大连万达商管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春远被限制高消费,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。
案件流程信息显示,该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,被天津市蓟州区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,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。今年6月,该公司已因此案被执行约157.19万元(人民币,下同)。
据天眼查,截至目前,万达商管被执行共计26次,被执行总金额超过4.56亿元。
万达商管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和债务压力。2024年前三季度,万达商管净利润为97.79亿元,跟上年同期的110.57亿元相比,减少近13亿元。截止2024年9月30日,其资产总计6140.47亿元,负债合计为2990.30亿元。
此外,今年5月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披露,万达商管已出售了北京、广州、成都、杭州、南京、武汉、厦门、福州、泉州、莆田等,共计39个城市的48座万达广场。
万达商管成立于2002年9月,法定代表人为张春远,注册资本约271.6亿元,由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王健林等共同持股。
张春远2008年加入万达集团。目前,张春远担任万达商管董事长、总裁,同时还担任万达文旅集团执行总裁、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、大连新达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、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、万达酒店发展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。